关于报送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验收备案的通知

   日期:2019-03-14     浏览:168    

鄂建办〔2015〕151号

各市、州、直管市住建委,黄梅县住建局:

2013年4月,省财政厅、省住建厅《关于下达2012年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鄂财建发〔2013〕51号),下达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12年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补助资金支出预算表”。为了解我省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进展,做好中央财政后续资金拨付工作,住建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要求报送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验收情况,请认真填写《2012-2014年度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验收合格备案表》(见《关于报送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验收备案的通知》(建科节函〔2015〕103号)附件),于2015年7月15日前报送省厅勘察设计与科技处。

    联系人:阮帆,027-68873062。

附件:关于报送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验收备案的通知.pdf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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