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EPS模块保温系统技术规程》等三项地方标准在我省备案应用的通知

   日期:2019-03-14     浏览:158    

鄂建文〔2015〕6号

各市、州、县住建委(局),各有关单位: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EPS模块保温系统技术规程》DB37/T5013-2014、《EPS模块工业建筑围护结构技术规程》DB37/T5015-2014、《EPS模块现浇混凝土剪力墙结构技术规程》DB37/T5014-2014等三项地方标准经住建部备案(备案号:J12771-2014、J12772-2014、J12773-2014),于2014年9月1日起实施。为提升我省建筑节能工程水平,引进先进适用的建筑节能新技术,现经湖北省工程建设专家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备案论证,我厅同意该三项技术标准在湖北省备案,在我省建筑节能工程中执行该标准。待湖北省相关地方标准发布实施后,该三项标准在我省备案终止。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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