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全省建筑业重点培育企业名单的通知

   日期:2019-03-14     浏览:142    

鄂建〔2014〕20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各有关企业:

为促进我省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做大做强,进一步提高产业集中度,对各地企业产值高、内部管理强、工程质量优、市场信誉好、社会贡献大等具备明显发展优势的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在各地认真推荐的基础上,省住建厅对2011年确定全省建筑业重点培育企业名单进行了调整,确定了169家地方建筑业企业、10家在我省工商注册的中央企业,作为全省住建系统重点培育和指导企业。

各地住建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筑业重点企业的培育工作,结合当地发展实际,主动加强服务和指导,努力营造扶优扶强的发展环境。重点培育企业要带头诚信守约,切实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施工水平,坚决避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其他市场违法行为。要按季度将企业运行情况(主要内容包括企业生产经营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下一步的发展措施和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工作意见和建议等)以书面材料的形式报送所在地住建委,各地住建委汇总后(中央企业及在省工商局注册的企业直接将书面材料)报省建管局市场处。

附件:全省重点培育建筑业企业名单.doc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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