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全省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情况的通报

   日期:2019-03-14     浏览:154    

鄂建墙[2014]2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人民政府:

    按照《湖北省“十二五”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管理办法》(鄂建墙[2011]7号),省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领导小组,对各市、州、直管市、林区2013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省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2013年,在省政府高度重视下,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共同努力,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目标责任,创新工作机制,健全监管制度,全省建筑节能与墙体革新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实现新增建筑节能能力66万吨标煤,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

    (一)新建建筑节能监管得到加强。各地健全完善“专项设计、专项审查、专项施工、专项监理、专项监督、专项验收”监管制度,强化新建建筑节能全过程闭合管理机制,严格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标准的监管,进一步提升建筑能效。省住建厅、省质监局联合发布了湖北省地方标准《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武汉市中心城区率先全面实施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标准。全省城镇新建节能建筑5460.01万㎡,建筑设计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100%,竣工验收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98.2%,较去年提高1个百分点。全省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标准实施面积达1727.47万㎡,比去年增长180.1%。武汉市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标准实施面积1545.32万㎡,占全省近90%。

    (二)绿色建筑发展加快推进。省住建厅会同省发改委研究制定并呈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北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先后有武汉、襄阳、黄石、宜昌等市按要求出台了绿色建筑行动文件。各地积极组织开展绿色建筑创建活动,2013年,全省共有31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星级标识,其中一星级7个,二星级22个,三星级2个,总建筑面积331万㎡,为年度计划的165%。武汉建设大厦综合改造工程和武汉光谷生态艺术展示中心两个项目分别荣获全国绿色建筑创新一、二等奖。截止年底,全省绿色建筑标识项目累计总数达到65项,总建筑面积640.5万㎡,占“十二五计划”的64.05%,覆盖区域扩展到13个市州。年内新取得绿色建筑星级标识的有襄阳、恩施、孝感、随州、十堰、荆门、潜江等市。武汉汉阳四新新区、宜昌点军生态新区列入国家第二批绿色生态城区备选。荆门漳河新区、孝感临空经济区、钟祥莫愁湖生态区已通过省住建厅组织的绿色低碳城区评审,并通过住建部绿色低碳城区示范初审。

    (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化发展。2013年,全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竣工项目752个,面积1582.8万㎡,为年度计划的158.28%。其中太阳能光热应用项目650个,面积1232.79万㎡,地源热泵应用项目102个,面积350.02万㎡。武汉市从nth="7" Year="2013">2013年7月1日开始,要求全市新建、改建、扩建18层及以下住宅和宾馆、医院等热水需求较大的建筑,统一同期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18层以上居住建筑的上部其太阳能热水系统使用比例应达到30%以上。荆州市政府印发了《荆州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意见》,市住建委联合财政局、水利局等部门出台了配套文件,对不具备安装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项目,须书面报告,经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领导小组批准,方可办理施工许可手续。随州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支持随州市太阳能光伏发电产业发展的意见》,设立了500万元的专项财政资金。潜江市认真研究小高层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应用并重点加以推广。我省列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的13个市县,加快了推进步伐,其中武汉、襄阳、钟祥、宜都、天门、鹤峰等6个市县已基本完成国家下达的示范任务。

    (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公共建筑节能监测稳步推进。2013年,全省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94.85万㎡,其中居住建筑36.36万㎡。仙桃市采取鼓励居民自行更换节能门窗,政府给予财政补贴的方式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成效明显。黄石市结合棚户区改造,收集房屋改造信息,对有改造意向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上门宣传,在原有住房维修基金的基础上,增加建筑节能改造补贴资金,调动了住户改造的积极性。黄梅县小池结合清江大道立面整治,对20万㎡沿街建筑同步更换了节能门窗。根据省级公共建筑节能监测平台数据显示,全省现有数据上传的公共建筑能耗监测项目共44个。其中省级6个,各市州38个。具体分布为:武汉17个,黄石3个,十堰2个,宜昌1个,襄阳5个,荆门1个,孝感1个,咸宁1个,随州2个,仙桃1个,潜江4个。

    (五)绿色建材产业得到优化。新型墙材产业发展较快,产业结构不断得到调整优化。2013年,新型墙材占墙材总产量达82%,新型墙材工程应用率达到89%。全省市、州、县城区“禁实”工作成果得到巩固,28个重点镇“禁实”达标。高强钢筋应用量199.27万吨,占建筑用钢总量的55%。散装水泥应用量5782.94万吨,预拌混泥土5100万方,预拌砂浆68.48万吨。

    (六)科技支撑能力进一步提升。各地围绕节能减排、提升节能技术水平,组织开展适用技术、相关政策措施研究。2013年有11个项目列入部级科技计划和示范工程,50个科研项目列入省级科技计划,32项工程列入省级示范工程。全年共鉴定科技推广项目108项,发布第八批《建筑节能产品、技术和新型墙材推广目录》、第三批《建筑节能产品、技术和墙体材料限制、禁止使用目录》,编印了《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和审查要点》、《2012年湖北省建设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简介汇编》等。

    二、各地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情况

    省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考核管理办法,按照层级管理的原则,对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2013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确认17个市、州、直管市、林区人民政府完成了2013年度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工作责任目标。其中:武汉、黄石、孝感、荆州、宜昌、襄阳、十堰、荆门、随州、仙桃、潜江等11个市州年度工作责任目标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予以全省通报表彰。

    2013年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节能闭合监管存在漏洞。在设计环节存在施工图、节能备案表、节能计算书三者不一致,节能设计变更未经复审,擅自降低原节能设计标准等问题;在施工阶段存在节能施工专项方案和监理细则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差,节能分部分项工程专项验收漏项等问题;二是绿色建筑发展不平衡。虽然去年全省取得绿色建筑标识的项目大幅上升,但是发展还是很不平衡。咸宁、鄂州、天门、神农架没有实现零的突破,大部分县(市)的绿色建筑还是空白;三是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滞后。既有居住建筑因权属关系复杂,缺乏强有力的政策规定和资金支持,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办法不多,措施不力,致使节能改造工作进展缓慢。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城乡建设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工作作风,完善政策措施,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绿色建筑行动方案为主线,以发展绿色建筑为统领,按照省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领导小组印发的《2014年全省建筑节能工作意见》,切实做好建筑节能各项工作,进一步提升建筑节能水平。

 

                                                               湖北省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领导小组

                                                                                      nth="4" Year="2014">2014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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