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居环境治理实行“民作主”治理是否达标,居民说了算!

   日期:2019-03-14     浏览:133    

城市黑臭水体是市民反映强烈的问题,不仅破坏人居环境,也严重影响城市形象。为彻底整治黑臭水体,住建部、环保部专门制定了整治工作指南,指导各地开展整治工作。其中,群众的参与度和满意度成为整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六成居民同意即可认定“黑臭”

  武汉市东西湖区马池桥下有一条约15米宽的明渠。2日,记者在这里看到,河水发黑,恶臭难闻,水面上漂浮着枯树枝、方便碗等杂物,渠边垃圾遍地。与明渠隔着一条马路,就是常青花园社区,居民众多。“这条明渠该不该整治,到底谁说了算?”居民孙女士问。“只要是呈现令人不悦的颜色或散发令人不适气味的水体,都可算是黑臭水体。”省住建厅城市建设处相关负责人说。如果对是否黑臭有争议,主管部门可委托专业机构对水体周边社区居民、商户或随机人群开展问卷调查,问卷有效数量不少于100份。如果60%以上的被调查者认为存在“黑”或“臭”问题,该水体即可被认定为黑臭水体。

  百姓的感观判断是最主要的依据。至于黑臭的严重程度,则另有一套检测方法和分级标准,总体上可分为“轻度”和“重度”两级。水质检测与分级结果可为制定整治计划和评估整治效果提供参考。

  九成居民满意才可认定治理达标

  由于污染物来源复杂,涉及的管理部门较多,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为老大难,居民最怕整治成为“一次性”工程,时间一长就故态复萌,清水又变脏。“地方政府有没有完成黑臭水体整治目标,主要依据是公众调查评议结果。”省住建厅城市建设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与判定黑臭相同,百姓说整治到位了才算真到位。政府可委托专业调查公司或第三方评估机构,采取公众调查问卷的形式,对黑臭水体影响范围内的社区居民、商户等进行整治前后的效果调查。问卷有效数量同样不能少于100份,若90%以上的被调查者对整治效果答复“非常满意”或“满意”,该水体才算达到整治目标。

  当然,整治效果评估报告中还包括专业机构检测报告、工程实施影像材料、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等资料,这些可为整治工作绩效考核、政府购买服务支付服务费等提供技术支撑。

  源头截污是前提,生态修复保长效

  导致城市河沟、湖泊等水体黑臭的污染源很多,有排放口直排的污废水、未分流的雨水、城乡结合部畜禽养殖废水以及岸边垃圾、未清理的植物落叶或水华藻类形成的腐败物等。按照不同特点,需要选择技术可行、经济合理、效果明显的方法进行整治。

  省住建厅城市建设处相关负责人介绍,黑臭水体的整治应按照“控源截污、内源治理;活水循环、清水补给;水质净化、生态修复”的基本技术路线具体实施。截污纳管是黑臭水体整治最直接有效的工程措施,即通过沿河沿湖铺设污水截流管线,并合理设置泵房,将污水截流并纳入城市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这也是采取其他技术措施的前提。同时,通过清淤和打捞等措施清除水中的底泥、垃圾等污染物。而要保持清水长流,还要运用生态修复技术,利用人工湿地、生态浮岛、水生植物等进行净化,并不断向水体补充清洁水,促进水的流动和污染物的稀释、扩散与分解。

  这些措施往往成本高、周期长、影响范围广。按照整治计划,地方政府应明确日常养护和水质长效保持的经费来源,将政府承担的有关费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同时,要积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PPP模式等方式实施整治和后期养护,建立以整治和养护绩效为主要依据的服务费用拨付机制。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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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中西部地区土木建筑学会联盟第十四届学术年会的通知(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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