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开展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3-14     浏览:170    
各有关单位:

为正确判断土木工程领域科学技术成果的质量和水平,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关于鼓励科技社团参与新技术、新产品和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的要求精神,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将对我会会员单位开展科技成果评价工作。

1.鉴定申请:成果完成单位提出鉴定申请,提交《鉴定申请表》和《科技成果产权承诺书》。

2.鉴定受理:接到鉴定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回复,确定是否受理鉴定。

有意向的单位须严格遵守《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科技成果鉴定管理办法(试行)》,可在学会网站(www.cces.net.cn)通知公告专栏下载相关资料。

附件1:《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科技成果鉴定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鉴定申请表》

附件3:《科技成果产权承诺书》

联系人:张君、李冰、张洁

电话:010-58934876,010-58933958

邮箱:cceszhb@163.com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

                          2017年9月19日

附件:

附件1 学会科技鉴定管理办法(试行)).doc

附件2 科技成果鉴定(评审)申请表.doc

附件3 科技成果产权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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