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评选我会第十二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的通知

   日期:2019-03-14     浏览:119    

 

湖北省土木建筑学会文件

鄂土建学会会字[2010]12号


各分会、专业委员会、编辑部,各地方学会、有关会员单位:
    根据湖北省科协《关于开展第十三届湖北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会第十二届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选办法通知如下:
    一、推荐单位:我会所属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华中建筑》、《中华建设》、《土工基础》、《湖北土建》编辑部;各地方学会;有关会员单位。
    二、推荐范围:本届申报的论文,必须是本会会员于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在正式出版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本会及各分会、专业委员会举办的学术会议上发表及评出的优秀论文;各地方学会评选的优秀论文;单位会员单位评选的优秀论文。
    三、评选程序:
    1.组织申报:各推荐单位应积极动员会员申报论文。论文作者需提供《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表》、论文全文各一份及电子文件,并报所属推荐单位。
    2.初评:各推荐单位应认真做好申报资料的审查工作,组织专家对符合申报范围的论文进行初评(“评审标准”附后)。每篇论文由两名专家(不宜安排作者本单位的专家)进行初评,并提出评审意见及建议等级,填入申报表“评审意见”栏内。
    3.汇总上报:各推荐单位将初评三等奖以上的论文按等级分别填报汇总表。于2010年6月30日以前将“申报表”、“初评表”、“汇总表”、“论文全文”各一份及电子版(没有电子版的论文不予受理)一并报学会秘书处(逾期不予受理)。
    4.学会秘书处组织专家按专业评选,产生优秀学术论文一、二、三等奖项各若干名。
    5.在我会评选的基础上,按省科协下达的指标系数推荐湖北省十三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
    四、几点要求:
    1.论文必须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和探索性的特征,论点明确、论据可靠、论证严谨、结论正确。
    2.工作总结、考察报告、译文、科技专著、科普文章等不作为学术论文申报。
    3.申报表封面“所属学会”栏统一填“湖北省土木建筑学会”,申报表内“学会评委会意见”栏由湖北省土木建筑学会填写。
    4.如有不明之处,请电话联系。
    联系电话:027-68873319   68873320
    联系人:马国庆  李立新
    地址:武昌中南路12号A座11楼11室
    邮编:430071
    电子邮件:
hbcas2007@163.com

    附件:
    一、评审标准.doc
    二、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表.doc
    三、优秀学术论文初评表.doc

    四、优秀学术论文申报汇总表.doc

湖北省土木建筑学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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