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连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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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连达(1934年7月24日至2018年10月18日),男,辽宁省沈阳市人,中药药理学专家,中国工程院院士。1956年毕业于北京医科大学,曾任中国中医研究院西苑医院基础室主任、研究员,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基础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中医研究院西苑医院研究员及中国中医研究院首席研究员。
2018年10月18日,李连达院士在北京逝世,享年84岁。 [1] 
中文名
李连达 
出生地
辽宁省沈阳市
出生日期
1934年7月24日
逝世日期
2018年10月18日 [1] 
职    业
中药药理学专家
毕业院校
北京医科大学
性    别

李连达人物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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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院院士李连达 中国工程院院士李连达
曾任中国中医研究院西苑医院研究员及中国中医研究院首席研究员 [2] 
1934年7月24日,李连达出生于辽宁省沈阳市。
1956年,毕业于北京医学院医疗系,后到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工作。
1956-1974年,在西苑医院从事中医儿科临床工作,
1974年,开始从事中药药理学研究工作。先后担任西苑医院基础医学研究室主任、中国中医科学院首席研究员、中国中医科学院医学实验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博士后指导老师、著名中医药学专家、第六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国家药典委员会委员。
2003年,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
2008年,因论文造假,被浙江大学解聘药学院院长职务。
2009年2月5日,李连达第一次对天士力复方丹参滴丸的安全性提出了批评意见。他表示,自己在研究中发现复方丹参滴丸存在严重不良反应,且不良反应发生率高达3.1%,且天士力未作长期毒性试验等。
2017年9月4日至9月15日,李连达在博客上连载三篇文章炮轰复方丹参滴丸在美国三期临床惨遭失败,其原因在于药品安全性有效性不符合注册要求,药品本身疗效不佳。
2017年9月19日,天士力集团在报刊上刊登了整版说明,称复方丹参滴丸三期临床研究顺利,李连达院士发表上述文章是出于个人恩怨。李连达与天士力关于复方丹参滴丸的争论至今没有结论。不过,复方丹参滴丸还未在美国完成注册,仍处于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阶段。

李连达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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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连达评价标准

首次建立中国中药药效学评价标准及技术规范,得到学术界及官方认可,并在全国推广应用;建立一些新的动物模型和试验方法,成为全国应用的标准方法,使中药研究与新药审评走上标准化、规范化及现代化新的发展阶段;为推动中药药理学的学科发展及中医药研究的科技进步,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李连达血瘀证

揭示“血瘀证”科学内涵,阐明“活血化瘀”治疗的基本规律与作用机理。提高疗效、扩大适应症,自主或合作研制了冠心Ⅱ号等70种新药(其中活血化瘀新药30种),为继承发扬中医药学、推动中西医结合及中医药现代化起到带头作用,在国内外掀起活血化瘀研究的新高潮,促进了中医事业的发展。“活血化瘀”药物的研制,已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李连达治冠心病

首创“中药与自体骨髓干细胞经心导管移植治疗冠心病”新疗法,解决了供体困难、排异反应、开胸手术风险、费用昂贵及伦理道德等难题。方法简便、安全有效、易于推广,为冠心病治疗开拓了新领域,为干细胞移植建立了新途径、新方法。该项研究,已获得中华医药学会科学技术一等奖。

李连达个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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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连达是中国中药药理学专业最具影响力的专家之一,他建立中国中药药效学评价标准及技术规范,在国内首先建立了一些新的研究方法,并在全国推广应用。阐明“血瘀证”的科学内涵及“活血化瘀”治疗的基本规律与作用机理,该项研究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
首创中药与自体骨髓干细胞经心导管输入冠状动脉移植于心脏治疗冠心病的新方法。
李连达曾多次质疑上市公司天士力旗下的明星中成药产品复方丹参滴丸在申请美国上市的过程中存在隐瞒和欺骗公众的行为。复方丹参滴丸在国内被作为“中药国际化的标杆”,在国内也连续13年问鼎中成药单品年销量冠军。 [3] 

李连达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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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连达中医伪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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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烤鸭”VS“伪科学” 学术上有各种看法、争论,这个很正常,对中医的看法有两种极端看法,我觉得都不太妥当。一种看法,中医学在秦汉时代已经到了顶峰,这种科学不太准确,应该说老祖宗的中医学是伟大的,但是还需要继续发展。那种认为在两千多年前就已经完美无缺,不要再发展了,甚至有的人提出来西医治不好的病,中医都能治,这种说法也不太科学。同时还有一种说法,就是中医不太了解,认为中医是伪科学,他们的看法也有一些西方的根据,用西方的一些条条框框和医学定义来靠。他们觉得科学的东西一定得能讲清道理,讲不清道理就是伪科学。所以有的人说中医能治好病,但讲不清道理,所以是伪科学。西方能讲清道理,治不好病,就说是科学。这种说法不太准确,是把讲清道理放在首位,还是治好病放在首位?
我们对中医的要求可以说有三步。第一,中药能不能治病救人,这是关键的;第二个问题是什么成分能治好病人,这个要研究清楚;第三,为什么能治好病人,就是作用机制。三个问题都回答了,就认为这是一个科学的医学,中医由于历史条件的原因,我们首先重第一个问题,就是能不能治好病人,能治好病人,又能说清是什么成分,什么机制,这样才能更好,可以慢慢研究。
中西医合作,各顶起一半天。
中国有13亿人口,13亿人口的医疗、保健、防病、治病是一个非常沉重的包袱。到今天为止全世界任何一个国家都背不起这个包袱。但是在我们国家必须背,光靠西药力量不够,光靠中医力量也不够,所以必须中西医合作,各顶起一半天,这样才能把13亿人口的医疗、保健、防病、治病的沉重包袱背起来,这是中医学的最大优点。目前将近有6、7亿的人口都接受过中医药的治疗和服务,全国已经建立起了完整的中医药网络。
中医学的未来发展,或者说中国医学的未来发展,现在也有不同看法。一种看法认为西医应该吃掉中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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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西医是科学的,中医是不科学的,所以就提出来要废除中医药。第二类看法,认为中医把西医给熔化了,因为中医是中国民族的传统文化,应该成为主流。第三种看法,认为中西医结合优势互补,这是中国医学发展唯一正确的道路。我的看法,中国医学发展的道路应该是多样化的,应该是两个学术体系,三种类型长期共存,优势互补,有分有合,共同发展。因为中医有中医的优势,西医有西医的优势,两者合起来更有优势。所以需要长期共存。这是人民的需要,也是科学发展的必然规律。但是也要有分有合,不要一刀切。
现在有人出于商业目的,夸大吹嘘中药的疗效,这个不好,中医有它的优势,也有它的劣势、缺陷,它在治病救人能够起到一定的治疗作用,但是不能认为它可以包治百病,所以无论是对中药还是西药,需要一个积极的看法,不赞成夸大吹嘘,也不赞成贬低它。

李连达转基因

中国工程院院士李连达做客科学网访谈时认为,美国科研机构在中国儿童群体中进行的转基因大米试验,从科学上说合理且有意义,进行程序符合中国法规法律,也符合国际惯例。
针对美国项目利用中国湖南的小学生做转基因大米试验一事,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医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连达表示,这项测试的目的明确,为解决儿童摄入维生素A的不足,针对缺乏症高发人群,补充维生素A,科研设计合理,试验结果也达到预期目的,从科学角度看不存在原则性错误,也不存在追究责任的问题。
李连达提到,试验中的“黄金大米”,不是药品,也不是普通食品,应属保健食品范畴,可定为“强化食品”,其与普通大米的化学成分基本相同,只是β-胡萝卜素含量稍高,不含有毒有害物质,不会引起化学性中毒、急性中毒或慢性蓄积性中毒。
他表示,转基因大米是否安全,需进一步研究。但在这一试验中,受试儿童摄入量为普通大米的食入量,食入周期为35日,非长期大剂量食入,达不到中毒量,不会发生急性中毒、慢性蓄积性中毒。
回应网友
临床试验已证明安全
网友质疑,如果转基因实验的风险在几百年之后才显示出来,我们如何评估论证目前有关试验的安全性?
李连达表示,对受试儿童的远期影响没有可靠数据,尚难作出判断,但按保健食品的要求,除作急性毒性、长期毒性试验,还要作致畸、致突变、致癌试验,未发现异常,是远期安全性的一个保证。
他提到,据相关论文介绍,用做试验的“黄金大米”,已经过大量临床前试验(包括实验毒理学研究)和Ⅰ期临床(人体安全性研究)证明安全,即已用美国人做了“人体试验”,在中国试验前经过中美双方主管单位伦理委员会批准,受试儿童家属同意并签字,且整个试验过程有毒理学专家进行监控,有异常表现可随时终止,及时处理,保护受试者的安全与合法权益,因此符合中国法规法律,也符合国际惯例。
研究对中美双方有利
网友质疑,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只承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试验,否认与转基因试验有关,用基金项目转换实验安排是否不妥?
李连达说,根据有关规定,基金项目不允许擅自更改研究内容,但此试验并非更改内容,而是在完成原计划基础上增加有关联的内容,原计划是用菠菜补充β-胡萝卜素,新增内容是用转基因大米补充β-胡萝卜素,目的相同,方法相同,只是菠菜之外,增加“黄金大米”,并不矛盾,当然应该得到基金委的同意。
“我们也可以在美国用美国人做试验”,他表示,此试验是中美双方合作研究项目,研究成果不仅对中美双方有利,也对世界各国,特别是儿童维生素A缺乏症高发地区有帮助。按照国际惯例,合作研究项目可用多个国家、地区、民族进行人体试验。 [4] 

李连达人物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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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连达论文造假

事件起因
浙大校长收到两封信 “李连达院士论文造假”。
第一封信:李连达署名的三篇论文学术造假。
2008年11月18日,全欧中医药联合会中药特别专家小组的祝国光教授在芬兰给浙江大学杨卫校长发去了一封题为《提倡严谨治学,反对学术造假》的信。
信中祝国光告诉杨卫:有浙江大学药学院院长李连达署名的三篇论文有学术造假问题。
经全欧中医药联合会中药特别专家小组认真研究认为,论文作者不仅一稿多投,而且还存在严重造假。曾经刊登该研究小组论文的德国《NSA药理学杂志》、荷兰《人种药理学杂志》、英国《本草疗法研究》、波兰《药理通报》等先后公开发表声明,称这是“科学的欺诈行为”,并将这些已发表“学术论文”删
李连达 李连达
除,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二封信:一稿多投,损害中国中医药在欧洲声誉。
2008年12月6日晚,祝国光教授又给浙大杨卫校长发去一封信。
信中说,我们又发现李连院士以第一作者名义发表的两篇文章,先以英文发表在国外期刊,然后隔数月或年余,又在国内以变换第一作者为李连达院士的名义发表,并且中文的论文没有提及任何该文已经用英文在国外期刊上发表,甚至在其参考文献中也未列上。“说明作者是有意避开已经发表的相同文章!”
媒体调查
共有十三篇论文被指造假。
此外,据人民网报道,一些专家、学者在互联网上揭发,近两年来,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中医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浙江大学药学院院长李连达领衔的研究小组,在国际、国内多家著名医学杂志上采取剽窃、编造实验数据、一稿多投等手段,发表“学术论文”13篇,以骗取国家科研经费。这些由浙江大学药学院多名研究人员联合发表的论文都有李连达署名,其中,李连达作为第一作者署名的有两篇。研究小组以这些“论文”立项,分别得到国家博士后资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要基础研究973计划以及浙江省教育厅、科技厅、中医药局等项目经费资助。
各方反应
浙大回应
论文造假是其所带的博士后所为。
浙江大学新闻发言人以书面的形式就此事对媒体公布了学校的调查结果和处理决定。称“论文造假事件”主要是李连达院士所带的博士后贺海波个人行为,其他作者并不知情。
文中说,“2008年10月16日,浙江大学药学院常务副院长收到某教授的邮件,投诉他已经毕业的博士生、原浙大博士后、时任浙大副教授贺海波在论文中末经他本人同意使用了他的研究组的数据,属剽窃行为。浙江大学药学院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十分重视,当即开始了调查。贺海波已向学院承认了自己所犯的错误,并向他的博士导师当面作了检讨。
部分专家
调查结果有疑点,有专家认为:几篇论文中,其科研设计、思路、检测方法及项目,实验选择及搭配都有一定水平、英文水平也很好,不像出自一人之手。而且,一个如此多项目的药学试验,并非一个人所能完成。而且,论文立项必须通过层层审批,其他作者不可能不知道,所获科研经费也不可能被某个人所用。而前三篇论文的中心课题,是李院士近几年最核心、最重要的课题,“不知情”有点说不过去。
不少专家认为,从学术规范来说,只要论文的作者对用自己的署名没有异议,一旦论文出问题任何人都难逃其责,而非一人承担。
知情人士
与高校教授考核体系有关。
事实上,有知情人士称,之所以造成这样的不良后果,是高校对旗下老师的考核体系造成的,老师发表论文数量直接跟收入、晋升等有关。
在浙江某高校的考核体系上看见,申报正教授要求的论文基数是:文科8篇以上,理工科6篇以上,其中权威核心刊物2篇以上。其中,每一类刊物的发表都被分别记分。此外,主持完成国家级科研课题、省、部级科研课题等也被分别记分。最后的总分将决定该教授在学校里的升迁。

李连达名誉侵权

2014年9月16日,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中医科学院首席研究员李连达侵犯名誉权一案,经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两审法院审理,作出终审判决:李连达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30万元。这起涉及上市公司与工程院院士的名誉侵权之争历经5年终于尘埃落定 [5-6] 

李连达人物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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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8日11时55分,中国著名中药药理学家、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中医科学院首席研究员李连达同志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逝世,享年84岁。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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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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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家 医学家 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