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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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院土木、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部[1]是中国工程院9个学部之一
中文名
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部
外文名
首批日期
1993年
主要职能
负责学部各项工作的计划和实施

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部学部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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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院土木、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部[1]是中国工程院9个学部之一。中国工程院是我国工程科技界的最高荣誉性、咨询性学术机构,由院士组成。根据工程科学技术的类别和需要,工程院设置9个学部,分别是: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部,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部,化工、冶金与材料工程学部,能源与矿业工程学部,土木、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部,农业学部、环境与轻纺工程学部,医药卫生学部,工程管理学部。

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部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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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首批13位,经6次增选现为93位,内设建筑、土木、水利3个学科专业组,院士平均年龄为73岁;2006年底资深院士21名;院士学科专业分布已覆盖了24个二级学科;院士单位分布在19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

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部职能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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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本学部特点,组织院士对相关重要工程科学技术问题开展 咨询、评议工作,提出报告和建议;接受委托,组织对有关工程科学技术问题进行调研、评议和咨询;开展学术活动,举行学术讨论会、报告会;组织院士增选工作;在学部全体院士会议上,审议学部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部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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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部委员会是常设领导机构,由本学部全体院士选举产生。学部常务委员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一次。学部常务委员和主任、副主任,由主席团批准任职,现学部常委会由15位院士组成,学部主任为杨秀敏院士,副主任为马国馨院士、崔俊芝院士、韩其为院士。学部常委会主要职能和任务是:定期召开常委会,讨论研究学部咨询、学术、增选、院士大会和日常等方面的工作,并主持学部全体院士会议。学部下设学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在学部常委会领导下,负责学部各项工作的计划和实施,并是学部全体院士联系的桥梁和纽带。
词条标签:
组织机构